內政部消防署志願者系統命名活動辦法 (下載PDF)

為廣結具有心肺復甦術急救技能之志願者,當各地消防局受理並確認為OHCA案件時,得透過志願者系統APP通知周邊有效範圍內之志願者,透過簡易回覆與引導,期使志願者能在救護車到達前,先抵達待救者身邊,儘早實施CPR或AED電擊,在第一時間能拯救更多的生命。

消防署邀請民眾為「志願者系統APP」給予新的名稱,特別舉辦此次命名活動,希望能透過命名活動創立專屬系統之識別形象,讓更多人能夠記住並使用,達到志願者系統APP建立目的,救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。

參加資格

中華民國成年之國民

(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,以下簡稱投稿者為「參賽者」)
(本徵選活動不提供繁體中文以外語言版本)

活動時間

一、 第一階段-命名投稿活動

111年5月16日【一】起至111年5月31日【二】止。

二、 第二階段-命名票選活動

111年6月2日【四】起至111年6月10日【五】止。

三、 第三階段-評選命名作品

活動得獎名單預定於111年6月公告。

111年5月16日【一】起至111年5月31日【二】止

111年5月16日【一】起
至111年5月31日【二】止

投稿方式:

01

字數不限

為利於「志願者系統APP」宣導推廣,辦理創意命名活動,名稱字數不限(以繁體中文為主,得輔以英文字母)。

02

創意易記、方便發音

命名作品應富有創意及意涵,不得使用違反善良風俗及不雅文字,方便使用國、台語發音,易記並予人深刻印象。

03

命名意涵說明

須寫出命名之意涵說明。(說明文字以100字為限,文中不得有參賽者姓名或單位,以避免妨礙本活動公平性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) 。

04

線上投稿

命名作品一律於活動網頁上線上投稿,不得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傳送。

05

一人投稿一件

每人只投稿一件,若同一命名有多人投稿時,則選擇第一時間投稿者優先錄取(英文大小寫為同一命名)。

06

不重複命名

現有應用程式名稱完全相同者不得投稿(可查詢Google Play或App Store等參考,如全民守護者)。

投稿注意事項:

  1. 報名以活動網頁系統標準時間為憑,逾期不受理,參賽作品一經上傳則不得修改。
  2. 命名內容須符合活動主題、不可違反政府相關法律規定與公序良俗。違反者,消防署有權取消票選資格,引發有關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  3. 命名內容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,不得重製、抄襲他人作品。違反者,不予進入票選及評審;已得獎者,取消得獎資格,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品。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、執行單位無關。
  4. 若比賽作品未達標準,消防署有權將獎項從缺或減之。
  5.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,自公布得獎日起,為得獎者已同意消防署在依照智慧財產權之規範下,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公開傳輸該等資料,得獎者對此絕無異議。得獎者並應保證消防署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公開傳輸、轉授權等資料,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,否則應對消防署負損害賠償責任(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)。消防署擁有重製、廣告宣傳、刊印、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,且不限地點、時間、次數、方式運用之,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。

111年6月2日【四】12:00起至6月10日【五】12:00止

111年6月2日【四】12:00起
至6月10日【五】12:00止

票選辦法:

網頁公告進階作品

消防署公告通過第一階段海選脫穎而出的25件作品。

民眾票選

本階段票選活動開放民眾投票,每一個電子郵件信箱只能投票一次,選出心目中志願者系統命名名稱。

分享參選作品

進入票選活動參賽者可將其命名作品分享給親朋好友們,廣邀好友為其命名投票,增加活動知名度與人氣。

評選辦法:

  1. 票選活動票選前10名之命名作品進入評選活動。
  2. 由消防署遴選適當評選委員,依照名稱創意度(30%)、易熟記度(25%)、志願者系統相關性(25%)、意涵說明(20%),作為評分依據,採序位法取出符合命名理念及方向作品之序位。
  3. 評選序位和最低者獲「獲選獎」,其餘進入評選作品獲「入圍獎」;而成功投票並符合相關活動辦法規定者,亦有機會參與抽獎活動,以電腦隨機選出幸運兒,被抽中者獲「幸運獎」。
  4. 獲選獎之命名作品將作為「志願者系統APP」宣導推廣參考名稱。
  1. 活動各得獎名單則預定於111年6月公告,相關名單皆於活動網頁上公告,並同時寄送通知信函至得獎者的電子郵件信箱中,請參與活動者多加留意電子郵件信箱。
  2. 參賽經評選為「獲選獎」者,不再發給入圍獎,得獎者不得異議。
  3. 凡參加命名或票選活動者,須填寫真實且正確之個人資訊,包括真實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聯絡地址、電子郵件信箱等,以利通知得獎資訊及獎品寄送。屆時若無法聯繫到得獎者,或逾期未回覆或回覆資料不完全者,視同放棄領獎資格,消防署將不遞補得獎者。另得獎人皆需提供身份證影本或相關身份證明文件,供消防署查核,如有資格不符者,取消得獎資格。
  4. 本活動之「獲選獎」預定安排於111年9月「救護週」期間進行頒獎,倘得獎者因故未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,須事前主動告知消防署並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及書面文件填寫。其餘獎項之獎品將於得獎名單公告後一週起,陸續以掛號或宅配方式寄出。
  5. 得獎者若於得獎名單公告後一週內仍未收到得獎通知,請主動與消防署聯繫(02-81959422 張小姐)。
  1.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。
  2. 本活動限台灣地區(含台澎金馬地區)國民參加,海外地區恕無法配送。
  3. 於活動票選階段,經檢舉或查證有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網路灌票或舞弊之行為,消防署有權力予以刪除,不得有異議。
  4.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或修正,將以最新公告為主;消防署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。

版權所有©內政部消防署

電話:02-8195-9119

地址:231228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

建議解析度 1366 x 768, 並符合 IE9 與 Firefox3.6 以上版本瀏覽

消防署全球資訊網

志願者系統應用程式命名活動

主辦單位:內政部消防署